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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升等規劃

營造公司承攬公共工程一定要評鑑、升等更要評鑑

專業分工已是時代趨勢,對於評鑑及升等讓具有營造專業領域的新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來為您服務,我們的評鑑、升等團隊是由多數專家凝聚所有的專業組成的。董事長如將案件交由本公司服務,我們必全力以赴,且在貴公司評鑑及升等的過程中,我們的團隊將一路輔導及陪伴,做到最好的服務。 承攬公共工程: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須評鑑為第一級或第二級方可承攬。

升等:升等一定要評鑑第一級者

乙升甲須5年內評鑑3年列為第一級者。

丙升乙須5年內評鑑2年列為第一級者。

評鑑每次分為二階段:

第一階段:評鑑小組核發評定報告書,有效期限為一年,但此時還不能升等及標公共工程。

第二階段: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評鑑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此時才能升等及標公共工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中部辦公室在南投縣中興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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